1. 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內完成冷氣、冰箱新機購置與舊機汰換,才符合補助申請條件;索取統一發票(含產品型號銷售明細)、另請民眾在業者到府安裝冷氣、冰箱並回收舊機時,一併向業者索取環保署廢四機回收聯單第三聯,廢四機回收單無法補發(遺失無法申請補助),請妥善保管,並確認回收品項為冷氣或冰箱,以作為家電汰舊證明。
  2. 資料備齊後上專屬網站申請(https://家電汰舊補助.tw),或掛號郵寄至板橋郵政第8-17號信箱「經濟部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」收。
  3. 網路申請,只要至補助專屬網站完成手機身分驗證,依指示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身分證件、存摺、裝機地址電費單、統一發票(含產品型號銷售明細)、產品保證書或保固卡、環保署廢四機回收聯單等資料,送出後即完成申請。
  4. 採取郵寄申請的民眾,請填寫紙本申請表並檢附相關佐證文件影本,掛號寄至板橋郵政8-17號信箱;案件受理成功後,系統將以簡訊及Email通知申請人。
  5. 補助諮詢專線:02-2955-9666,民眾可撥打洽詢申辦方式、查詢案件進度,或由客服人員提供諮詢服務。
  6. 另外112年6月14日前還可向財政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,最高退稅可達2000元。